答: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咨詢服務中心負責同志答復: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分步換發。對于正在享受就業扶持政策的就業困難人員,持原《再就業優惠證》、《困難人員就業援助申請認定表》繼續享受,直至3年期滿,期滿后如仍符合困難人員認定條件,要求繼續享受就業扶持政策的,按規定換領《就業失業登記證》。
對于持原《就失業證》、《就業證》的人員,在其辦理就失業登記等相關業務時予以換發新證。馬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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