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領導吐槽: 離崗、辭退,我們通過不同部門多次給她倆發過通知函,但對方都未予理睬。我總不能硬把她們推出大門外吧?誰能做得出?
◎網友疑問: 她從事的是窗口崗位,已經被單位除名,那么她經手辦理的業務能否算數?
“實發合計:1605.10元。”這是王薇薇2011年8月份的基本工資表。這一筆錢,也是她最后一次在工作單位拿到的“基本工資”。兩年來,她不止一次接到過單位領導下發的“離崗”通知。“兩年來,沒拿過一分錢,沒領過一次福利,甚至節日聚餐我都被排除在外。”可她還是堅持每天在原崗位上班。王薇薇說自己“賴崗”事出有因。作為用人單位,滁州市建管處負責人也稱無奈。
尷尬
不甘被炒兩女員工“賴崗”兩年
此事發端于滁州當地網絡論壇。
日前,滁州市建管處下屬單位——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檢測中心一名女員工發帖訴稱,建管處惡意拖欠自己工資,多方訴求無果,仲裁判決一拖再拖……最令人關注的是,在單位解除與自己的勞動合同,并停發工資的情況下,這名員工仍然在崗位上“認真工作”,且長達兩年。
“這不是賴崗么? ”在一邊倒支持員工討薪的同時,也有網友發現了問題。 “她從事的是窗口崗位,已經被單位除名,那么她經手辦理的業務能否算數? ”
除了這名發帖的女員工之外,滁州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檢測中心(以下簡稱檢測中心)還有一名員工,也有同樣的境遇,并且也是在“拿不到一分錢”的情況下,堅持上了兩年班。
現狀
零薪酬零福利每天仍準點上班
“請重按手指,謝謝。 ”昨日下午2點不到,指紋打卡機前,王薇薇按了兩次手指,錄入了自己的到崗時間。 “網帖是我發的,被逼得沒辦法。 ”在滁州市行政服務大廳三樓建委服務窗口,王薇薇一邊跟記者說話,一邊收拾臺面,準備下午的工作。 2007年3月起,她被檢測中心安排在窗口工作。
下午剛過2點,不少人來建委窗口辦理業務。竣工備案、工程質量報監、聯合驗收……她對自己掌管的業務非常熟絡。 “差不多一天要接10宗業務,還是挺累的。 ”王薇薇說。
2011年9月1日,她接到上級主管部門建管處的一紙通知,勞動關系被解除,工資被停發。 “當年8月,我從單位拿到最后一筆錢,包括基本工資在內,共7000多元。”此后,她再沒有拿過一分錢。 “跟我一樣的,還有一位同事,我們都是零薪酬。 ”
態度
這么做就是要拿回“自己應得的東西”
跟王薇薇相比,同批進入檢測中心的張宗婷在工作單位有點尷尬。 “之前也是在原崗位上堅持,后來被上級調離崗位,賦了閑。 ”張宗婷說,自己學財會出身,被單位通知辭退前,一直在檢測中心當會計。即便是接到辭退,并停發工資后,張宗婷還是堅持了幾個月,“繼續開票、收費、蓋章”,她說,后來單位認為自己的崗位比較重要,中途換了人。“現在單位那邊,沒什么具體工作。 ”即便如此,她還是堅持每天準時到崗。 “現在連每天簽到表上都沒了我的名字,我還是要簽,簽在空白處! ”
除了拿不到工資,她們兩人“賴崗”過程中,也受了不少委屈。 “單位每次節日發福利,我們都沒有,連節日單位聚餐,也不在受邀之列。 ”因為拿不到工資,兩年來的生活開銷,都由家人來負擔。 “為什么還要堅持‘賴崗’? ”面對發問,她們都堅定地表示,“要拿回自己應得的東西”。
棘手
“跟兩個小姑娘窮折騰”,單位領導很無奈
“咱們都要互相理解吧。 ”見到記者,滁州市建管處處長童理久無奈地一邊搓手一邊嘆氣。對于王薇薇和張宗婷“賴崗”的事,童理久首先表明了態度:“包括之前的續簽合同,離崗、辭退,我們通過不同部門多次給她倆發過通知函,但對方都未予理睬。 ”
2011年10月20日,滁州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向王薇薇和張宗婷發出“解除勞動關系函”。這是單位唯一一次采取較“強硬”的方式:當面下發通知,并有滁州市公證處公證員隨行,保全告知現場的證據。雖然如此,兩名女員工的堅持讓單位領導備感無奈。 “我理解她們,想堅持自己的利益,但也要理解一下我們吧。 ”童理久攤開雙手,“誰愿意跟兩個小姑娘窮折騰? ”“為什么沒有采取強硬措施? ”記者問。童理久不由得提高了嗓門:“我總不能硬把她們推出大門外吧?誰能做得出? ”
已經被單位除名,員工依然在崗位上“堅持”,是否會對單位的管理及業務工作造成影響?面對這一質疑,滁州市建管處多名領導都保持沉默。事實上,在工作方面,王薇薇和張宗婷一直表現合格。即便如此,還是在客觀上給單位造成了麻煩,比如請婚假。
張宗婷2011年10月準備辦婚事,向單位請婚假。“寫了請假申請,但單位一直沒表態。 ”張宗婷說。對此,建管處領導們很頭疼。此前張宗婷已經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,這婚假按理說已經不需要跟單位請,“可假條來了,批還是不批? ”
緣由
合同糾紛引起矛盾法院已受理此案
一個說員工“賴崗”,一個說單位拖欠工資。雙方矛盾的起因,在當時的合同上。王薇薇和張宗婷作為首批事業單位招聘人員,起先跟檢測中心簽訂了聘用合同。合同期滿后,用人單位重新擬定合同,待遇與之前有較大差別,兩人便不愿簽新合同。單位于是認定她們已經放棄新合同,視為勞動關系解除。但兩人認為,新合同簽訂晚了一個月,在新合同簽訂前,事實勞動關系已經繼續,按照法律應該算補簽此前的合同。
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,雙方都曾多方訴求,并請求滁州人事勞動部門進行仲裁。事情在沒有定論的情況下,兩名女員工“賴崗”的事情就此發生。
昨天下午,記者聯系上滁州市建管處黨委書記李學成。李學成表示,去年10月,雙方都向當地法院遞交了訴狀。 “目前,案件已經綜合交由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法院審理。 ”那么,是任由兩員工繼續“賴崗”,還是單位主動讓步?該單位向法院遞交的民事訴狀中稱,“請求法院確認雙方的事實勞動關系于2011年10月27日解除”。兩員工則表示希望法院公正判決,單位應補發他們兩年來的薪水。
據了解,法院已受理此案,不日將宣判。